据国外媒体1月9日报道,菲央行6日称,根据菲律宾加入的“巴塞尔III协议”,从2014年1月1日起,所有在菲商业银行和综合银行必须遵守巴塞尔III的银行资本充足度标准。
菲央行官员称,到2014年,商业银行须将至少12.5%的资产用作储备资产,以提高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