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随身行李和物品数量只限于客人本人在旅行中足够使用,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属于禁止进口或有条件出口物品可得到免税 。
3.入境时已经登记的行李,在离开越南时都要运出(除了已使用或赠送品) 。
4.入境越南的游客允许携带:
A 香烟 200支;雪茄烟 50支;烟草条150克;酒1公升
B 货币外汇、黄金、银、宝金、宝石或镀金的东西不限制
数量、重量,但要向海关申报 。
C 摄影机,录音机及电子产品等向海关申报 。
5.入境越南的游客严禁携带:
A:a.武器b.炸药c.易燃品
B:a.鸦片b.鸦片制品
C:不符合越南风俗习惯的文化品
6.离开越南时,客人可携带不限制数量的纪念品;
在国有商店购买的纪念品出境可得到免税 。
如没有海关的许可证,不允许带越南古董、宝石出境 。
7、客人不能丢失在出入境口岸时所填写的黄色出入境单,并要按时集体返回 。